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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 来源:常见问题
最新动态:2014年9月30日住建部建标[2014]142号文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价格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到了造价师相关的相关问题。
原文表述为“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做好配套准备工作,稳步推进改革,探索造价工程师交由行业协会管理。”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价格专业人才发展的策略,提升专业人才素质。注重造价工程师考试和继续教育的实务操作和专业需求。加强与大专院校联系,指导工程建设价格专业学科建设,保证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质量。”从这个表述的时间和内容来看,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被取消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了。
截至2013年年底,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有560项,还有地方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575项。随着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运而生,也催生了各种考证热和培训热。一些机构借机敛财,通过办班、教材、考试来收取高额的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
为了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国务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职业许可事项,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今年已分两批取消了58项中央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月份还将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
人社部负责的人介绍,对于没有法律和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有法律和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者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来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和法规后,予以取消。
根据下一步的清理计划,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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