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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新闻动态
儋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儋州市国资委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儋州市国资委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在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我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市国资系统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儋府办〔2018〕140号)要求,市国资委决定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在市国资系统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全力为2019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委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公交运输。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旅客安全运输情况;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不按线路行驶行为等情况。(重点企业:市文旅公交公司)
(二)旅游景区。加强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对民宿、景点景区及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开展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一定要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加强景区天气、游客数量等旅游信息的发布工作;组织旅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重点企业:市文旅公司)
(三)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易燃易爆部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作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重点企业:市军粮供应站、市粮油总公司、市城司、市文旅公司等)
(四)森林防火。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救火设备、预案、队伍建设等情况。(重点企业:侨植农场、番加农场、南辰农场、和庆农场)
(五)建筑施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情况。(重点企业:市城司、市文旅公司、市侨植农场、市砖瓦厂等)
(六)桥梁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桥梁日常维护安全管理情况;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等情况。(重点企业:市桥梁公司)
为确保市国资系统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顺利实施,市国资委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正杰副主任兼任,负责统筹调度工作。
此次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
(一)企业要自查自改。各监管企业要持续组织并且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坚持查改结合、以改为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二)市国资委加强检查监督指导。市国资委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监管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加大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找准问题线索,列出隐患问题整改督办清单和打击非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任务清单,照单督办、照单查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督促各监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监管企业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所有的环节。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向社会公开作出安全生产承诺,自上而下逐级逐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做全面检查,针对有一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要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狠抓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应急管理。各监管企业要逐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健全完善联合值守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三)严肃依规问责。市国资委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力的监管企业,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失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处理。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监管企业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促进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以查隐患、治违法为主线,分级分层分类抓好工作落实。
请各监管企业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今冬明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送市国资委办公室(财政大楼五楼)。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9年3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联系人:徐磊,电话(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