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4-04-10 来源:新闻动态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根据《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情况。经核查确认,截至2022年4月中旬,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445处,其中滑坡1292处、崩塌58处、泥石流83处、地面塌陷12处。地质灾害隐患共威胁10606户51656人51939间房屋,潜在经济损失约31.64亿元,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有79处。对于威胁300人以上的17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市级防治方案,进行重点监测预防。
(二)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全市14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滑坡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及各大河谷斜坡地带,稳定性差,危害大;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堆积层滑坡居多,岩质滑坡次之。崩塌主要分布在断裂带两侧及公路沿线,规模以小型岩质崩塌为主。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洛南北部及山阳、柞水部分区域,规模多为中小型。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商州、洛南、镇安等县区矿山采空区。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18889.05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6.52%,其中易发区分为高易发区5017.58km2、中易发区7114.24km2、低易发区6757.23km2,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25.64%、36.35%、34.53%;非易发区面积681.96km2,占全市总面积3.48%。按隐患点密度、活动现状与所处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面积7344.97km2,占全市面积37.53%,包括县城、城镇、人口密集的村庄及交通、学校、矿区等范围,主要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域。全市共设置了30个重点防治区,分别是商州区大荆—板桥、牧护关—麻街、杨斜—麻池河、夜村—北宽坪4个重点防治区;洛南县巡检—陈耳、洛源—保安、城关—三要3个重点防治区;丹凤县龙驹—武关、竹林关—寺坪、峦庄—花瓶子3个重点防治区;商南县清油河—富水(312国道沿线)、郭山路沿线、商郧公路、县河口—湘河段丹江沿岸、新庙—黄土坡、十里坪—东岳坡、黄龙台—赵家台滔河流域、大竹园—穆河流域、汪家店—金家坪段9个重点防治区;山阳县高坝—银花、板岩—南宽坪、户家塬—杨地、天竺山—漫川关、延坪—法官、天桥—照川沿线个重点防治区;镇安县东川—云盖寺—午峪沟—回龙—大坪—米粮—熨斗坪—西口—青铜关、木王—达仁2个重点防治区;柞水县乾佑河沿岸、小岭—柴庄、曹坪—肖台3个重点防治区。
2.一般防治区。面积12226.03km2,占全市面积的62.47%,主要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非易发区。
1.重点防范城镇。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城镇居民受地质灾害威胁程度,将商州区杨斜镇、板桥镇、牧护关镇、夜村镇,洛南县城关街办、巡检镇、灵口镇、石门镇,丹凤县龙驹寨街办、峦庄镇、寺坪镇、武关镇、竹林关镇、花瓶子镇,商南县城关街办、湘河镇、过风楼镇、十里坪镇、赵川镇,山阳县城关街办、十里街办、中村镇、杨地镇、天竺山镇、高坝店镇、板岩镇、户家塬镇,镇安县永乐街办、达仁镇、高峰镇、回龙镇、米粮镇、青铜关镇、柴坪镇,柞水县乾佑街办、杏坪镇、瓦房口镇、小岭镇等38个城镇确定为重点防范城镇,这些城镇地质环境脆弱,人口集中,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在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2.重点防范地段。重点防范地段主要为公路、铁路交通沿线个地段。包括西康铁路柞水—安康段,西合铁路丹凤段;榆商高速商州—洛南段,沪陕高速丹凤月日—竹林关段,福银高速山阳城关—漫川关段,包茂高速镇安—安康段;312国道商洛段,242国道洛南城关—石门段,344国道洛南城关—三要段、柞水段,242国道山阳色河铺—南宽坪段,211国道镇安段等。
据气象部门分析,预计今年汛期(5月至10月),我市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盛夏(7-8月)秦岭主脉沿线(商洛中西部)暴雨过程多,也许会出现较重汛情,暴雨及次生灾害(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出现的概率高于常年,在全球气候异常背景下,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也将呈多发态势。预计2022年5~10月份我市各县区总降水量610~72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偏多1成左右。
预计5月各县区降水65~90毫米,与常年同期比较基本正常;气温17~19度,与常年同期比较正常略偏高。
夏季(6~8月):全市总降水量在360~435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1~2成。镇安、柞水、山阳、洛南4县降水偏多1~2成,商州、丹凤、商南降水接近常年,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早,预计6月下旬到7月上旬和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汛期多雨时段,期间有1~3次区域性暴雨和7~9次局地性暴雨、雷电、大风天气过程。气温22~24度,与常年同期比较偏高0.5~1度。
秋季(9~10月):全市总降水量均在150~290毫米之间,较历年同期平均值比较偏少1成。秋淋开始时间接近常年,强度略偏弱。气温14~17度,与常年同期比较属正常。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变化分析,确定5-10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时段,其中6-9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围绕“查隐患、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提能力”的综合防治思路,牢固树立“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深入推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主要目标任务有九项:一是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各镇(办)政府要依据县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区分布情况和重点防范期要求,监测预警、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等防范措施,以及组织保障和防治责任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监管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风险区要逐点逐区制定“防抢撤”预案,预案要包括有几率发生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范围、防灾避险临界条件,预警信号、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安置场所、应急联系方式和落实“防抢撤”工作的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用好地质灾害防范“人盯人防抢撤”机制,按照《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人盯人防抢撤”工作责任人、监测人和盯撤责任人三者责任。三是慢慢地增加镇(办)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每个镇(办)要落实一名专职领导,2名工作人员。要提高镇(办)装备配置,落实办公场所,慢慢地增加镇村干部防灾避险知识教育培训。四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零报告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自然资源、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要畅通信息联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如果出现灾险情前兆,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坚决防止因灾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五是全方面开展“三查”工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工作;指导交通、电力、通讯等部门开展对公路、铁路沿线以及用电、通讯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移交给相关责任单位,并指导其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明确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责任人。六是认真做好汛期督查检查和应急调查工作。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汛期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和分析隐患点动态变动情况,强化防治措施;若发生灾险情,要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确保灾险情发生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七是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各县区要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时组织并且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八是加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县区要强化措施,加快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力推进治理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九是做好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和《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于6月底前由本县区政府批准公布,报市资源局备案(联系人:潘怀鹏,电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编制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镇(办)政府依据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防护重点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地质灾害防治联席会议,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商发〔2016〕4号)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格外的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亲自解决疑难问题,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抽调精兵强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确保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资源局备案;严格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夯实责任。
(二)落实配套资金,推进综防体系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商洛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落实县级配套资金,慢慢地增加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风险管控和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工作,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册隐患点不发生人员受伤或死亡责任事故。
(三)强化巡查监测,健全值守制度。各县区政府要充分的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组织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工信、应急、林业、教育、文旅等部门在辖区内全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活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逐步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若发生灾险情,在报告县区政府的同时,上报市资源局和市应急局。
(四)加强宣传演练,普及防灾知识。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宣传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充分的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要采取集中面授、实地讲解、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把地质灾害避险演练作为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频次,逐步的提升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五)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灾害。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应急、教育、林业、气象等部门的协作,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逐步的提升防灾减灾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雨信息,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其他部门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负责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资源局,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或分工如若调整,由各单位根据内部职责分工自行安排有关人员接任,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